更新日期:2008/08/03 04:33 陳至中/台北報導

工作有多難找?近來產生一種怪異現象,剛出校門的社會新鮮人為求順利「卡位」,甘願先進公司「實習」數月,不支領任何薪水。部分業者也抓緊這種心理,在求才資訊註明「試用期間不給付薪水」,或直接徵求「實習助理」,尤以公關、廣告界最為嚴重。

 

小婕(化名)兩年前畢業於政大廣告系,隨即投入就業市場,然而名校的光環沒有多大助益。一心想從事公關業的她,好不容易在學校老師牽線下,進入某公關公司「實習」,雙方約定前三個月不支領薪水,期滿後再視表現決定是否留任。

 

小婕坦言是自願的,為的是爭取成為正職的機會。三個月的實習中,她每周工作三到五天,一天至少八小時,遇到活動多忙不過來,也可能加班到十二小時。她做的事多很瑣碎,「跟工讀生沒什麼不同,就是打電話通知媒體參加記者會、寫紀錄和整理資料。」

 

悲慘的是,三個月過後,公司認為她表現不錯,願意用她,但月薪價碼竟然只有「一萬八千元」,還必須先約聘一年。小婕覺得公司欺負人,當下決定走人。

 

另名一同實習的同學則繼續在該公司待了兩個月才離職,「這個同學工作五個月,只換得三萬六千元!」小婕談起這段經歷,語氣縱使堅定,仍有些無奈。

 

「只能當作買經驗!」小婕說,畢竟雙方你情我願,幸好家裡的經濟還過得去,尚能負擔生活開銷。但她也直言「信義為立業之本,連自己的員工都要百般刁難,這種公司也沒必要待下去!」她以自己的經驗提醒社會新鮮人,對這種「實習」的條件,不要抱有太大期望,因為陷阱實在太多。

 

小婕的故事不是特例。目前在雜誌社工作的小林(化名),一年前從知名國立大學畢業,本想出國留學,但經歷半年嘗試,仍無法錄取理想學校,她決定先進入職場汲取經驗。但四處投遞履歷,苦無回音,只有一家新成立的網路媒體給她面試機會。

 

對方開出的條件是,一周工作六天,每天從早上十時到晚上六時,月薪二萬元。見到林同學面有難色,面試主管說:「公司原本用工讀生就很好用!妳職稱上是正式員工了,還需要那麼多薪水啊?」林同學相當不服氣,後來和其他面試者打聽,才知道有人更慘。主管直接跟他說:「目前沒有缺額,若還是很想試試看,不妨先來『實習』。」實習是不支薪的。

 

無獨有偶,文化大學新聞系的小婷(化名)大四時就急著「卡位」,在介紹下進入某平面媒體擔任地方記者,起初跟著資深記者採訪,一個月後開始單獨行動,公司將兩個鄉鎮交給她「管轄」,負起責任。

 

至此,小婷的工作與正職員工無異,但頭銜依舊是「實習記者」,只有稿費,沒有薪水,平均一個月只有三千多元,連汽油錢都不夠。三個月後,公司才將她納入正式編制。「辛苦歸辛苦,想想許多同學至今仍找不到工作,就覺得很值得!」

 

瀏覽各大人力銀行網站,便可知如此苛刻的條件並不罕見。

 

一家位於台北縣新莊的企畫業者在「職務說明」一欄即寫明「本職務為實習學習性質及新人養成教育,實習期間公司供應午餐,每日五百元車馬費。」以一個月以工作二十天計,月薪一萬元,工時卻和一班上班族沒什麼不同,「朝九晚五」一天八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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