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8/06/05 04:09

〔記者何瑞玲、甘育瑋綜合報導〕「縣餅」兩個字也能註冊商標?

 

出產「花蓮縣餅」的麵包店控告「台北縣餅」創始店侵犯商標權,2年前參加「台北縣餅」比賽贏得冠軍的土城市黃源興餅店因此挨告,負責人黃正傳無奈地說,沒想到因「縣餅」兩字惹來官司。

 

原來,「縣餅」兩個字在民國88年被花蓮市的麥式多歐式麵包坊向智慧財產局註冊標商獲准,依據商標法規定,全國各縣市的糕餅店或類似店家,都不能使用「縣餅」兩個字。

 

檢方︰民眾可辨識區別

 

檢方調查後認為,雖然「縣餅」已註冊為商標,但申請商標的花蓮縣餅賣的是「菩提酥」,台北縣餅賣的是「五仁酥」,兩個縣餅賣不同的餅,消費者可輕易區別,又「縣」字是行政區別,例如「縣花」、「縣樹」等,台北縣餅經過公開選拔,由公會舉辦、縣長頒獎,目的在公開製程、配方,共創商機,認定「台北縣餅」為善意、合理的使用,偵結不起訴。

 

被控侵權的黃正傳說,95年間台北縣糕餅公會舉辦「台北縣餅」選拔比賽,全縣共有300多家糕餅店以拿手糕餅報名參加,他以五仁酥餅參賽,榮獲冠軍,成為台北縣的縣餅,賽後依比賽規則,對糕餅公會會員開3班課,公開五仁酥餅的製作方法,供台北縣糕餅業會員生產。

 

黃正傳說,台北縣糕餅公會舉辦縣餅選拔時,並不知道「縣餅」已被註冊商標,直到去年,他以「台北縣餅」到世貿參加糕餅展,對方寄來存證信函才知有侵權,其間兩度到花蓮與對方協調,且同意不再使用,但對方要求登報道歉、全縣所有「台北縣餅」一星期內下架等,雙方協調未果,只好對簿公堂。

 

黃正傳說,五仁酥餅是傳承父親製作訂婚喜餅手藝,再自行研發口味與大小的糕餅,獲得台北縣餅選拔冠軍後,大小包裝外觀均印有「台北縣餅」字樣,如果這樣都不能用,各縣市就不能推出「縣餅」了?

 

原告向高檢署提再議

 

針對檢方不起訴偵結,「麥式多歐式麵包坊」負責人劉進立在4月已委由律師向高檢署提出再議,但他低調不願多談此案。

 

「花蓮縣餅」負責人女兒說,父親早年白手起家,30年前從南投到花蓮當麵包學徒,從小規模的麵包店開始經營,10年前推出「花蓮縣餅」。她指出,父親並不希望「台北縣餅」賠償,只認為商標創意應受到保護,糕餅業經營不易,希望同業能彼此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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