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1/05/05 02:51 沈婉玉/台北報導

中國時報【沈婉玉/台北報導】

財政部昨日指出,凡民眾上網購買國外軟體,下載國外音樂、遊戲與電子書等「勞務」在新台幣三千元以下者均免稅,這項解釋令,財政部明天正式發布,且回溯於四月一日起生效。

網路無國界。全球有上億人下載「憤怒鳥」(Angry Birds)手機遊戲,如果要晉階,約要花新台幣三十元;用手機下載文件工具軟體,也要花費近五百元,這些好玩又好用的外國軟體,在稅法上屬於勞務,購買的人原本要支付五%營業稅。

財部指出,民眾購買國內企業貨品,已內含五%營業稅,由企業繳納。然而,在國內沒固定營業場所的國外企業、機關、團體等,不會繳納營業稅,購買貨物或勞務的消費者得自行報繳營業稅,基於便民考量逾三千元才要繳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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