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8/07/25 04:34 陳志賢台北報導

陳姓建築設計師因在健身中心游泳健身時,對丁姓男子「驚為天人」,多次向丁某「告白」表明愛意,均遭拒絕。但陳某卻不死心,竟趁丁某淋浴之際,突然張口含住丁的下體,讓丁某因此驚嚇過度,疑出現憂鬱症症狀。檢察官昨天偵結這起「男男性侵案」,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某。

 

但丁姓被害人,卻因事後擔心得愛滋病,多次前往台大醫院檢查,服用黃金四十八小時抗愛滋病藥物,且他因走不出遭性侵陰影,身心受創嚴重,必須長期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。

 

檢方調查時,陳坦承他未經丁同意,就摸丁屁股、「含鳥」等情事。但陳辯稱,他含住丁下體時,丁並沒有反抗,甚至神情「很ENJOY」,他「含鳥」時間長達幾分鐘,丁還射精。

 

不過,被害人丁某氣極,反駁說他是擔心下體被咬傷,不敢太用力拉出來,才被陳得逞,陳含住的時間只約二、三秒,他確實被性侵,批評陳的說法太過分。

 

起訴書指出,「含鳥」的陳姓男子,家住台北縣,今年卅二歲,是建築設計師。去年五月,陳在台北市某運動中心游泳池,發現丁姓被害人長相俊美,心生愛慕,三度向他告白。

 

第一次,陳某趁丁在淋浴、滿臉塗滿沐浴乳時,拉開沐浴間隔間的塑膠簾幕,用力捏了丁的臀部一把。陳在狹小的沐浴間求愛,希望可以試著交往,由於丁是異性戀,當面就回絕陳的追求。

 

陳被拒絕後,仍不死心。第二次,他故伎重施,再摸了丁的臀部,並搶下丁的手機撥打自己的電話,藉此取得丁的手機號碼。

 

當時,陳出示自己的身分證,表示他是專業建築師,有正當職業,希望進一步交往,但丁發現陳已婚,而且有小孩,還指責陳:「你有家庭,怎麼可以這樣做」。

 

今年初,丁又到該運動中心游泳,陳看見心儀對象現身,再尾隨他進盥洗室,陳趁丁不注意之際,拉開簾幕,直接鑽入淋浴間,就蹲下張嘴含住丁的生殖器。

 

丁害怕被咬破皮肉,一時不敢用力拉扯,推開陳某,還來不及換裝,就穿著單薄的泳褲,向運動中心警衛報案,但陳已經趁隙逃逸,經警衛調閱監視器畫面後,查明是陳涉案。

 

丁指控,陳性侵他之後,事後還不斷打電話騷擾他,造成生活上極大的困擾。

 

檢方調查時,陳某對於摸屁股性騷擾、含鳥性侵行逕都承認。雖然陳摸屁股行為屬於性騷擾,是告訴乃論罪,已逾告訴期,但陳含鳥行逕,構成強制性交罪,依法起訴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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